跨境电商主体集聚发展

2025年南京江北新区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支持跨境电商主体集聚发展

对在江北新区经营的优质中小企业、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和3000平方米的办公载体支持,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对特别重大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给予不超过10万平方米厂房仓储支持,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存量中小企业发展达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标准,参照新引进龙头企业政策支持。

支持方向:国有办公载体、仓储厂房支持、房租补贴折算。

支持方式:先交后返形式兑付房租补贴,按贸易额折算面积。

适用对象及条件

申报材料

兑付程序

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联合第三方机构核验载体实际使用情况及人均面积;按10万元贸易额对应1㎡标准折算,以先交后返形式兑付房租补贴。

立即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示例)

2025年12月31日

如有具体批次截止时间,以每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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