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主体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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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境电商主体集聚发展
对在江北新区经营的优质中小企业、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和3000平方米的办公载体支持,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对特别重大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给予不超过10万平方米厂房仓储支持,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存量中小企业发展达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标准,参照新引进龙头企业政策支持。
支持方向:国有办公载体、仓储厂房支持、房租补贴折算。
支持方式:先交后返形式兑付房租补贴,按贸易额折算面积。
适用对象及条件
- 跨境电商中小企业(年规模0.05亿-1亿元);
- 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年规模≥1亿元)。
- 中小企业申请国有办公载体≤500㎡(人均≤15㎡);龙头企业申请国有办公载体≤3000㎡(人均≤15㎡)或仓储≤10万㎡(仓储按《南京江北新区物流仓储租赁类项目准入评估暂行办法》执行)。
申报材料
- 载体租赁合同及面积说明
- 年度跨境电商贸易额证明材料
- 企业人员社保缴纳清单、税收证明材料
兑付程序
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联合第三方机构核验载体实际使用情况及人均面积;按10万元贸易额对应1㎡标准折算,以先交后返形式兑付房租补贴。
立即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示例)
2025年12月31日
如有具体批次截止时间,以每次公告为准
咨询联系
- 张敏
- 15851826778
- business@njnaexport.com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浦滨路209号芯科大厦